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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九金融资产转移致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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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来了 http://www.tiaomashaomiaoqiang.com/lcjc/4954.html

新金融工具准则保持了与IFRS9的趋同。核心变化内容包括:一是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二是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三是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分批实施,其中: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年1月1日起施行。

致同将就新金融工具准则发布系列解读文章,包括:变化概述、新旧对比、概念及适用范围、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分类、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的计量、金融工具的减值、套期会计、列报与披露、新旧衔接、行业影响及新准则应用实务案例分析等。

本期继续解读金融资产转移继续确认被转移金融资产及继续涉入相关的会计处理。

一.继续确认的会计处理

继续确认的会计处理反映了交易的实质——抵押/质押借款,CAS23第十八条规定,“在后续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不得相互抵销。”

二.按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

相关负债

CAS23第十九条对相关负债的计量进行了规定,即: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保留的权利的摊余成本+承担的义务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保留的权利的公允价值+承担的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相关负债的金额未必反映了在转让中获取的价款。

三.通过担保继续涉入

在后续会计期间,担保合同的初始确认金额应当随担保义务的履行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的损失准备应从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抵减。

四.通过期权继续涉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五.通过期权继续涉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看涨期权

现金结算期权

企业采用基于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现金结算期权或类似条款的形式继续涉入的,期权的结算方式(实物或现金结算)不影响对继续涉入资产的计量,其会计处理方法与上述以非现金结算期权形式继续涉入的会计处理方法相同。

注:本专题是致同对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解,实务中应以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监管要求为准。《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不应视为专业建议。未征得具体专业意见之前,不应依据本系列专题所述内容采取或不采取任何行动。

致同新金融工具准则系列解读的往期回顾:

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七):金融资产转移——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六十一)

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六):金融资产转移——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六十)

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五):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五十九)

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四):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五十八)

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三):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五十七)

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二):核心概念及适用范围——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五十六)

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一):变化概述与核心要求——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五十五)

致同解读:《CAS24套期会计》(十六)

致同解读:《CAS23金融资产转移》(十五)

致同解读:CAS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十四)

IASB发布新金融工具准则(IFRS9)(分类和计量)-致同研究之IFRS系列(十三)

IASB发布新金融工具准则(IFRS9)(减值)-致同研究之IFRS系列(十四)

IASB发布新金融工具准则(IFRS9)(套期会计)-致同研究之IFRS系列(十五)

IFRS和USGAAP在金融工具准则方面的差异-致同研究之IFRS系列(十六)

金融资产减值过渡工作组讨论的实施问题(第一期)-致同研究之IFRS系列(十七)

金融资产减值过渡工作组讨论的实施问题(第二期)-致同研究之IFRS系列(十八)

金融资产减值过渡工作组讨论的实施问题(第三期)-致同研究之IFRS系列(十九)

IASB和FASB发布趋同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致同研究之IFRS系列(二十)

IFRS9范围内无标价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市场法)-致同研究之IFRS系列(二十一)

IFRS9范围内无标价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收益法及经调整的净资产法)-致同研究之IFRS系列(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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