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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年单独考试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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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年

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年)》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52号)要求,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91号),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落实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信息公开、自愿报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三条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第五条国标代码:

第六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学院简介: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是省*府批准成立的一所专科层次的普通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郑州市高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基地;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

学院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办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院占地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77余万册。学院现有教职工余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教师86人,“双师型”教师人。教师近几年在各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千余篇,获省级优秀成果奖余项。

目前,学院下设“四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互联网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四系(商贸系、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体育艺术系),“两部”(基础部、思*部)。“四中心”(信息网络中心、实习实训中心、发展建设中心、干部教育中心)。开设有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财富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程造价、现代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等30多个专业。

学院成立以来,立足财经服务中原经济区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围绕专业建设如何彰显特色的发展理念,精准专业定位,深入打造“财经类、应用型、特色化”的专业群,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和郑州都市区发展培养和输送大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教务、招生、纪检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宣传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疫情防控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严格疫情防控。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1号)相关要求,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防护标准,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学院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我校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二条已通过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还要求无传染性疾病、心脏疾病等重大疾病。

第五章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十三条网上报名

年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时,考生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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