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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余只小猪佩奇被端了罪魁祸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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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康市公安局石柱派出所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现场查获假冒“小猪佩奇”保温杯多只,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案值10万余元。

10月底,石柱派出所民警偶然在某电商平台上发现了一款“小猪佩奇”保温杯。疑似假冒产品。买下后,发现该杯不仅保温效果差,而且做工粗糙。

民警立即调查了该杯的生产厂家,发现该杯是永康市芝英镇某保温杯公司生产的,并没有得到英国“小猪佩奇”品牌官方授权。

11月3日,民警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厂只有一栋六层楼的厂房。厂区环境较差,生产车间较为杂乱,仓库内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保温杯。

民警搜查后,发现了侵权保温杯的存放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应某,并依法扣押假冒“小猪佩奇”保温杯多只。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应某均为永康人。据陈某供述,该企业本就生产各种款式的户外旅行壶、儿童吸管杯等保温杯产品。看到市面上“小猪佩奇”产品非常火爆,为了扩大销量,他就萌生了生产模仿“小猪佩奇”保温杯来赚钱的想法。他不仅在自家网店上进行贩卖,而且还接受其他经销商的订货。

目前,该公司已卖出三四千只假冒的“小猪佩奇”保温杯,销售额四万余元。

目前,该公司老板陈某和其妻应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如若发现任何假冒产品的线索,请立即报警或向警方举报。

来源

永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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