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论文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如何撰写案例研究类论文兼论财会纵横投稿
TUhjnbcbe - 2020/12/20 2:31:00

主讲人简介:李四海,博士,中南财经*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财*部会计(学术)领*人才、文澜青年学者,广州区域低碳经济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武汉科技局科技创新项目财务评审专家。本文由《财会纵横》编委会根据讲座内容整理归纳而成。

1

案例研究之意义

讲座伊始,李老师首先从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角度,强调了教育的重要性,认为知识是前人智慧的结晶,教育就是通过已有知识的学习,解构知识的结晶品,培养出勤思考、会表达、能创新,适应未来变化与挑战的人才,提出核心教育理念“教育使人有思想,让思想有温度”,认为会计不是知识的目标,而是知识的入口,我们财经专业的学生应当具备商业思维与财经战略,而通过案例学习与分析,我们能从中学会逻辑的推演、优化思维的路径、培养思考的能力。

2

案例分析

案例分享之前,李老师抛出几个问题:在当今万达等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的高峰期,同样具备名义控制权的基础下,为何一些继承人取到了实际控制权,一些继承人却逐渐流失控制权?什么要素支撑着继承人实际控制权实现?继承人获取控制权资源基础的路径是什么?从而进一步引出理论分析,理清文章的理论框架。

李老师提出企业代际传承的实现体现在名义控制权和实际控制权的继承,名义控制权可以通过掌握财产资源而合法取得,但是实际控制权的基础在于知识资源,只有通过创业活动和构建知识源与接收方之间的关系网络才能有效传承。

分析完理论框架之后,李老师选取海鑫钢铁、新希望、方太厨具的案例,对三个企业代际传承背景、传承人自身条件、控制权及资源基础变化进行简要介绍,并基于案例背景进行进一步分析。

在对比三家企业代际传承中控制权资源要素转移后发现:海鑫钢铁与方太厨具、新希望的代际传承过程中,继承人都获得了股权和对应的职位,最终却出现了不同的传承结果。这表明:基于财产资源取得法定权力是继承人掌握控制权的法理基础,但基于知识资源取得个人权力是继承人真正实现对企业控制的实质要件,在继承人尚未掌握知识资源的情况下进行传承,继承人可能无法获取实际控制权,代际传承出现危机。

为了进一步分析控制权资源基础的获取路径和作用机理,李老师对三家企业的创业活动和关系网络进行总结分析,研究发现:创业活动是获取隐性知识的重要渠道,创业活动在提高继承人的继承意愿,作用机理在于推动威权形成;同时继承人可依托社会关系网络通过与知识源良好互动促进自身知识资源吸收与创造,作用机理在于避免个人威权的消散。

案例分析的最后,李老师还运用事件研究法,通过新希望公司控制权转移过程中的市场数据来揭示市场对于控制权转移的反映,进一步验证本文结论。

3

《财会纵横》投稿

《财会纵横》坚持为广大会院学子提供表达学术思想、分享创作感悟的平台,弘扬会计悠久历史文化,同时追求新思想、新成果的注入。以“不唯名家,但求名篇;不拘形式,但求真实;不限方法,但求创新”的原则,导师组组织评审专家评阅所投稿件,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的原则遴选合适的论文进行登载。

我们需要榜样的力量激励我们,才不会陷入竞争的迷失,希望财会纵横成为树立榜样的窗口,用理念感染、引领大家。

4

师长寄语

讲座最后,李老师寄语同学们,希望同学们能够通过不断学习,践行逻辑的推演、优化思维的路径、培养思考的能力、探究未知的事理,成长为脑中有智慧、眼中有视野、心中有胸怀的会计人。

中南大财会纵横编辑部

邮箱:caikuaizongheng

.
1
查看完整版本: 如何撰写案例研究类论文兼论财会纵横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