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工程、农业、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等系列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人社职〔〕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卷时间
6月1日—6月30日。
二、报卷方式
继续采取集中报卷方式。为把好入口关,保证按照标准、程序、时限做好申报受理工作,除档案保管在各级*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外,不再不受理个人报卷。
三、报卷地点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房间(抚顺市新抚区琥珀街7号)。
四、报卷材料要求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应按要求准确申报、规范书写(封面上的单位要写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大型企事业单位需细化到二级单位名称;申报资格名称后加括号注明申报专业名称)。
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一份,装入材料袋中。此材料要求按照“材料填报说明”组织,依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以免散落丢失)。破格申报人员须填报《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一式3份(破格申报人员填报),其中1份装订在报评材料中。
3.主答论文(须为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一式两份,装入材料袋中。
4.《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袋》一个,材料袋封面及底部信息按要求填写完整。
5.《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审核表(高级工程师)》(A3纸)一式三份,按照表中填表说明填写。
五、其他要求
1.去年评审未通过今年再次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新增申报材料可单独组卷装订,由单位和主管部门或相应*府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并重新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
2.大型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同一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推荐排序,推荐排序结果须经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上报。
3.为便于紧急情况下方便联系申报人员,请申报人员将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办公电话)写到报卷材料袋左上角。
4.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统一填报《晋升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表》(正、副高均填写)、《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登记表》、《副高级职称申报登记表》、《职称破格人员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六、其他问题
1.以上所需表格可由单位人事部门到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房间免费领取(须携带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原件),或到“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