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人才服务水平,支持各类人才在肥创新创业,为“五高地一示范”各项工作打下良好人才保障基础,现就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策内容
根据《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见附件),对我市培育或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人才(B类)、地方级领*人才(C类、D类)、高级人才(E类)进行分类认定。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中央、省属驻肥单位需要申请人才分类认定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办理流程
分类认定工作通过“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