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纲要
(一)新收入准则按照财*部的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将在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虽然已经开始执行但是大部分企业还没有掌握新收入、新金融工具、新租赁准则的转换、核算、列报、披露、税会计差异处理,特别是与当前税收*策不一致,存在大量税会差异,为此本次培训安排了大量各行业的实务案例,帮助会员全面掌握新收入应用和税会差异处理及风险控制。特别是一些特殊业务的实务处理对实务界财务人员产生巨大影响。(二)金融工具年4月30日财*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该通知主要是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遇到的疑难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例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例报》(财会〔〕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这些准则发布之后,实务普遍认为学习难度大,对其中的条款不易理解,不会应用一系例问题,金融资产任何一家企业均会涉及,应用面大、普遍性强,本次培训列举了大量的实务案例帮助学员加深理解与应用。(三)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35号简称租赁准则),租赁准则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因为本次修订的新租赁准则新增加了两个会计科目“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这两个会计科目新的报表中以单独的项目进行列示。同时租赁的整个核算发生了重大改变,主要有:第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第二、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第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第四、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从年1月1日全行业执行的情况来看,目前过渡及转换存在各种问题,实务界普遍应用不理想,为此本次培训针对目前实务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进行讲解,指导实务界会员达到完全自主应用的水平。本课程涉及制造业、商业、房地产行业、建筑施工行业、餐饮业、服务业、互联网电商等多行业的实务案例。课程收益
1.掌握并应用旧新会计准则衔接转换及应用案例2掌握并应用最新会计科目的使用规则3.掌握并应用相关特殊交易的会计核算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及处理方案4.掌握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判断及税会差异的处理5.掌握合同变更与可变对价的判断及税会差异的处理6.掌握基于客户销售额的可变对价的处理及税会差异协调7.掌握一般商品及服务的收入确认及税会差异的处理8.掌握并应用电商企业合同收入、成本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处理9.掌握并应用运输企业合同收入、成本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处理10.掌握并应用餐饮连锁企业合同收入、成本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处理11.掌握并应用知识产权合同收入、成本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处理12.掌握并应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主的企业合同收入、成本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处理13.掌握并应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合同收入、成本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处理14.掌握建筑施工企业核算与税会差异的处理15.掌握一般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税会差异的处理16.掌握互联网电商、商超收入的确认与税会差异处理17.全面掌握应用企业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18.掌握应用金融资产和金融负责的确认与终止确认的核算19.掌握应用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20.掌握应用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与计量21.掌握金融资产新旧转换衔接处理22.掌握承租人的租赁全流程财税核算23.掌握短期租赁与低价值租赁的财税核算24.掌握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计量、记录及报告25.掌握债务重组财税核算26.掌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税核算27.掌握*府补助财税核算课程大纲
(一)新收入准则:1.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府补助准则与税法差异概述2.会计准则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税会差异案例应用3.会计准则收入与增值税销售收入税会差异案例应用4.时点法与时段法确认收入差异案例应用5.某企业主要责任人业务或代理人业务税会差异案例应用6.某企业未行使合同权利及积分兑换的销售业务处理及税会差异案例应用7.某企业质量保证条款业务的税会差异案例应用8.某企业售后回购销售业务处理及税会差异案例应用9.某企业储值卡销售和购买业务税会差异案例应用10.某企业电商平台促销(销售返券)税会差异案例应用11.“买一赠一”、“捆绑销售”税会差异案例应用12.某企业销售合同不具备收入确认条件的税会差异案例应用13.某建筑施工收入合同税会差异案例应用14.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税会差异案例应用15.某企业销售货物和安装业务的税会差异案例16.某企业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的税会差异案例17.某企业销售设备和安装业务的税会差异案例18.某企业销售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的会计处理案例应用19.某企业购买方附有回售权的会计处理案例应用20.某企业可变对价确认税会差异案例应用21.重大融资成分确认税会差异案例应用22.反向融资销售业务税会差异案例应用23.某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回迁房的收入确认案例应用24.现金返利销售业务税会差异案例应用25.实物返利销售业务税会差异案例应用26.平销返利业务税会差异案例应用27.商业折扣销售业务税会差异案例应用28.现金折扣业务税会差异案例应用29.销售折让、销售退回业务税会差异案例应用30.非现金对价销售业务收入业务税会差异案例应用31.其他销售业务收入业务税会差异案例应用(二)金融工具32.某企业金融资产分类的综合案例应用33.某企业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减值的综合案例应用34.某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税会差异案例应用35.某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税会差异案例应用36.某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税会差异案例应用(三)租赁准则37.某企业承租人租赁业务会计处理38.某企业承租人租赁业务税会差异综合案例应用39.某企业执行新租赁准则衔接综合案例应用主讲嘉宾
苏强,兰州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年获兰州商学院管理学学士学位,年获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年破格晋升为讲师、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年破格晋升为教授,是当时甘肃省最年轻的会计学教授。同时具有中国注册税务师、土地估价师、高级会计师等职业资格。兼任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专家库成员、师资库成员、行业继续教育特聘老师、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师资库特聘老师、甘肃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及后续教育特聘老师、甘肃省税务学校教授、华税(甘肃)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及多家大型企业和税务机关常年财税顾问等。目前,主要从事会计、税务教学科研和财税培训及咨询服务工作,已经为企事业单位进行过几百场财税培训。
近年来,独立在《税务研究》、《财务与会计》、《财*与税务》、《注册税务师》、《财会月刊》、《财会通讯》、《财会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专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汇算清缴操作实务——填报要点和案例解析》、《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处理和税会差异调整操作实务》、《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年版)填报要点和操作实务》等6部、主编及参编《高级财务会计》等教材10余部;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省高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第九届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年教师节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提名为“最具影响力税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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